《法律思維與法學經典閱讀》上海交通大學 楊力
2022-01-26 18:07 作者:Hawaii_Guitar | 我要投稿

第一講 導論
打破學科的分野,法律絕不是閉門造車
霍姆斯90歲時說:“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p>
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重大區(qū)別:jury→由對法律知識沒有了解的人組成
而大陸法系是由法官進行專業(yè)審判的
哈特《法律的概念》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導論-第三章,是閱讀的第一個板塊
- 回答的就是一個問題:法律是什么?事實上這一命題到現在為止都尚無定論。
第二部分:4-6章
- 試圖將法律與道德建立關系
第三部分:7-9章
- 嘗試以自己的經驗解釋法律和道德究竟是什么
- 提出:“最低限度的自然法”概念
之所以經典,是因為提出的命題很難解決。
閱讀方法:先看前言后記,找到本書的核心觀點,這就是閱讀的主線
法律往往不是是非分明的,相反,其邊界是非常模糊的。
e.g. 在遺囑末尾簽字“楊力”→簽署
簽“力楊”、小名、微博名?
寫名字的位置在遺囑頭部?在旁白?在齊縫處?
世界有三大法學流派
- 自然法學派:只有符合道德的才能稱為法律
- 哈特:只要經過立法機關和立法程序制定的都是法律,惡法也是法律←受到的最大挑戰(zhàn):納粹的惡法 ,面對這一問題哈特無法解決,因此美利堅帶領聯合國制定了“反人類罪”,最終兩大軍事法庭按照這一罪名懲治了戰(zhàn)犯。問題是:法律不應當有這樣的溯及力?!?在這一自相矛盾中出現了富勒,富勒提出:只要法律不符合他當時提出的八項原則,則不是法律→ 新的問題:納粹的法律不是法律,而新頒布的法律又無法適用,無法可依?→德國的司法部長拉德布魯赫:重新開始適用《魏瑪憲法》解決案件
- 法律社會學:從社會反觀法律,社會大多數人認可的方案為好的方案
思維是什么?思維如何讓我們陷入困境又走出困惑?
多元解釋下將會有不同的結果。
法律思維:右腦顛覆左腦。
左腦思維、標準化的好處:安定性,復制傳播、形成共識;預見性。
左腦思維的歧路:理性邏輯、規(guī)則等雖然給工業(yè)時代的人類帶來了集體主義的效率,但是卻在與電子的較量中敗下陣來,將導致我們的生活變成模塊。
從文藝復興到流水線生存→泰羅:“每個人只是個部件”
三年之后被科斯顛覆:《企業(yè)的性質》→市場交易成本為零時法律不再發(fā)生作用
現在已經是一個“概念時代”,蘋果實體店銷售的是“概念”,創(chuàng)業(yè)的重點也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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