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政考研熱點速遞每日一題 | 民法四個小案例學知識點:肖像權!

《震川考研每日一題/熱點速遞系列》
一
前言說明
華政考研考研趨勢是:背誦是基礎,背牢是關鍵!同時要關注熱點,學會答題!以上四點,缺一不可!背誦,背牢,熱點,答題!
針對這四項內容,震川考研特推出《每日一題/熱點速遞》系列文章,針對華政考研各科、各門熱點問題、關鍵知識點問題、重要基礎知識點問題等發(fā)布公眾號文章,為大家的復習提供更多的、更好的、更新的思路,一起來看看今天的題目/熱點吧!
二
本期試題
【本熱點所涉科目】:華政法綜民法、民商法專業(yè)課考研
【建議用時】:25分鐘,建議拿出紙筆,好好答題
【案例分析:14分】
(1)案例一:影視宣推案
知名演員張某將廣州一家制衣廠告上法院,因為該廠未經張某授權許可,便在其官方網店、微信公眾號、小紅書、抖音店鋪及商品包裝顯著位置、秋冬新品發(fā)布會現(xiàn)場、訂貨會現(xiàn)場,大量使用張某肖像制作廣告牌、燈箱廣告、手持廣告、臺卡等宣傳物料,使用其肖像并配有文字“國民男神助力×××品牌升級”等字樣。制衣廠辯稱,其作為乙方,分別與案外人某影視娛樂公司、某傳媒科技公司等甲方簽訂過《品牌宣傳推廣計劃》《肖像權授權協(xié)議》,雙方約定,“甲方提供給乙方電視劇劇照(張某為主演)、音像制品成品以及該片的宣傳圖片、海報,乙方可選用為‘某品牌’產品做宣傳使用……”
法院審理查明:張某簽訂合同的授權方屬于案外公司,他當庭否認對案外公司有授權,制衣廠也未提供案外人獲得張某授權的相關證據。
問:本案應當如何判決?
(2)案例二:著作權人同意案
某婚紗攝影工作室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網絡平臺上,使用了知名演員吳某與妻子的結婚照,對產品、服務及品牌進行宣傳,吳某認為對方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將工作室訴至法院。工作室辯稱,所使用的吳某照片是其本人委托該工作室旗下攝影師拍攝完成的,攝影師及工作室依法享有吳某照片的著作權,此次發(fā)布使用行為具有一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并非通過非法轉載或不正當手段獲得的,不構成對吳某相關網絡權益的侵犯。
問:本案如何判決?
(3)案例三:肖像使用范圍案
明星齊某的私服穿搭經常受到粉絲追捧,上海一家女裝品牌在其運營的小紅書中發(fā)布了多篇明星同款穿搭筆記,并未經許可使用了齊某的50張照片及動態(tài)視頻畫面作為配圖。而且文中含有購買跳轉鏈接及品牌商城小程序,齊某認為對方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該公司辯稱,已與齊某經紀公司簽訂了《媒體拍攝合同》,約定由該經紀公司為自己品牌提供拍攝植入服務,并通過微信與齊某的工作人員進行過溝通,約定作為附隨權利,該公司有權在品牌的社交媒體平臺以宣傳品牌為目的使用所拍攝照片。
法院經審理查明,雙方雖然就齊某為該女裝品牌提供拍攝植入服務簽訂過相關合同,但合同約定了該公司的使用行為,不應使公眾認為或誤認為藝人是該品牌代言人,或藝人在為其提供服裝廣告。而該公司在小紅書穿搭筆記中附加跳轉鏈接、淘寶信息、購買鏈接等明顯商業(yè)動作,結合使用位置、使用方式及文字,足以使一般公眾誤認為齊某是該品牌代言人。
問:本案如何判決?
(4)案例四:合理確定市場回收期案
藝人張某曾為上海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品牌代言人,他訴稱,該公司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中發(fā)布了標題為“×××張某:這才是大寫的真男人!”的宣傳海報,其中,未經許可就使用了自己的肖像,侵犯了肖像權。該公司辯稱,張某曾為其代言人,作為甲方,與乙方張某簽訂過《肖像及聲音使用授權書》,約定:“肖像及聲音授權期限(即廣告有限期)從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期限為一年,張某同意予以公司20天的市場回收期……”在授權到期后,該公司積極聯(lián)系經銷商等停止使用張某肖像、下架相關海報產品,但因約定的市場回收期過短,未及時撤回、清理市場,主觀惡意較小,請求法院酌情降低賠償。
問:本案如何判決?
【本題分析:策略和提示】
本次有四個材料,從四個方面為大家學習肖像權提供了視角,當然,肖像權的學不僅以上四個方面哈,大家注意學習的時候把握細節(jié)哦!
三
努力做題

四
參考答案
我們將會在隔天發(fā)布至《震川考研微信“專業(yè)課群”+《震川考研微信“全年包會員群”》,歡迎考生動筆答題并對照參考答案批卷得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