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和相鄰權20230521
某村委會為村民通行方便,與甲約定,某村每個月給甲500元,甲不建圍墻。2021年開始,村委會不再按約向甲給付500元,后甲向村長多次催要未果,表示要恢復建圍墻。村民均認為甲的行為影響出行,要求起訴甲。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本題考查地役權和相鄰關系(相鄰權),難度不大,錯誤率不高。 首先,地役權,是指為了自己不動產使用的便利和效益,按照合同約定而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地役權系享受性權利,如看風景、看海景、通行便利等。相鄰關系(相鄰權),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fā)生的權利義務。相鄰權(相鄰關系)系最低限度的容忍義務,如排水、采光等。本案中,某村委會為村民“通行便利”,與甲簽訂的協(xié)議屬于典型的地役權而非相鄰權(相鄰關系)。 其次,地役權的設立采“公示對抗主義”,即地役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而非“合同成立時”設立。故C項說法不正確,不當選。 最后,有償利用供役地,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后在合理期限內經兩次催告未支付費用。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地役權消滅。本案中,供役地權利人甲多次催要費用未果,甲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恢復建圍墻,該行為合理,既不侵犯村民的地役權,又不侵犯村民的相鄰權(相鄰關系)。故A、B項說法均不正確,不當選;D項說法正確,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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