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的人類越軌行為研究不是你一個人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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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復強調(diào),在涂爾干眼中,社會都有一個走向解體的趨勢,因此需要有相應的機制加以整合。這與赫希曼的《退出、呼吁、忠誠》一書的主題有異工同曲之妙。這也是后來社會學界批評功能主義學派趨于保守、反對變革的因素之一。
Becker的《Outsider》是這一理論范式的進一步具體化。其基本思想是,任何一個群體(團體、組織)都有解體的趨勢和危險,因此需要各種機制來防止之,而定義和打擊“越軌”行為,即是其中的機制之一。社會學意義上的“越軌”(deviance)現(xiàn)象,指有悖于社會群體規(guī)范的行為舉止。這些越軌行為通常會引起社會群體的義憤指責。然而,Becker提出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懲罰“越軌”的群體行動正是維系群體整合的一個重要機制。人們通過對越軌行為的懲罰來增強群體內(nèi)部的共享意識與機械整合。在這里,我們看到Becker的力量與涂爾干的關聯(lián)。
在這個意義上,越軌(deviance)不是客觀事實,而是被群體定義的“社會事實”。書中以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的研究舉例說明:在一些異族文化中,家族內(nèi)部的性交往時常發(fā)生,若沒有被人公開,大家心照不宣,但往往沒有反應。但一旦被公開,則必須嚴厲制裁。我們?nèi)粘I钪幸膊粫r可以觀察到類似的現(xiàn)象。
Becker 進一步指出,人們正是通過有意識地制造出“越軌”行為并進行打擊來增強內(nèi)部整合。很巧的是,這本書中舉的兩個例子即同性戀與大麻,在六十年代這本書出版之際仍然被認為是越軌行為,但至今已不再被認為如是,可見群體定義的重要性。越軌行為也有不同層次的差異不同。流浪者、流動藝人也是“越軌者”的類型之一。
在這一視角下審視“越軌行為”,引出了“規(guī)范違背者”與“規(guī)范推行者”兩個側面。社會群體通過制定規(guī)則來定義和制造“越軌”行為,將一些人排斥在外,即所謂“外人”(outsiders),然后通過推行規(guī)范和懲罰這些“越軌”行為來強化群體內(nèi)部的共同觀念,因此與規(guī)則的制定和實施有密切關系。這一觀察與涂爾干在《勞動分工論》中討論的“機械整合”概念十分吻合。同樣地,那些“規(guī)則違反者”也以自己的越軌行為來抗爭。如此來看,作為越軌行為,常常因時間而異,因人而異,因后果而異。
Becker 進一步提出了“標簽理論”(labeling theory),其基本思想是,越軌與否不是具體行為,而來自他人的定義,來自人們對某些行為的定義和標簽,一旦某種行為被定義為“越軌”行為,被貼上如此標簽,就會對人們產(chǎn)生重要影響,既影響到他人如此看這些outsiders,也影響到這些人如何看待自己。因此引出了越軌群體成員感,越軌生涯等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