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官制度
尚宮局:
尚宮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宮掌導(dǎo)引中宮,惣司記、司言、司簿、司闈四司之官屬。凡六尚事物出納文籍,皆印署之。(六尚須物,外物之司受敕連署牒,仍取尚宮押印,司記錄目,為抄出,付內(nèi)侍省受牒,便移外司。其五尚之印唯于當(dāng)司宮內(nèi)行用,不得印出外文牒。)
①司記司:
司記二人,正六品;
典記二人,正七品;
掌記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記掌印。凡宮內(nèi)諸司簿書出入錄目,審而付行焉。典記、掌記佐之。(余司二佐并準(zhǔn)此。)女史掌執(zhí)文書。(余女史準(zhǔn)此。)
②司言司:
司言二人,正六品;
典言二人,正七品;
掌簿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言掌宣傳啟奏之事。(凡有敕處分,承敕人宣付司言連署、案記,別鈔一本,付門司傳出。若外司附奏,受事人奏聞,承敕處分,傳付外司;仍錄事目、旨意,亦連署為案。)
③司簿司:
司簿二人,正六品;
典簿六人,正七品;
掌簿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簿掌宮人名簿、廩賜之事。
④司闈司:
司闈六人,正六品;
典闈六人,正七品;
掌闈六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闈掌宮闈管鑰之事。
尚儀局:
尚儀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儀掌禮儀起居,惣司籍、司樂、司賓、司贊四司之官屬。
①司籍司:
司籍二人,正六品;
典籍二人,正七品;
掌籍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籍掌四部經(jīng)籍教授、筆札、幾案之事。
②司樂司:
司樂四人,正六品;
典樂四人,正七品;
掌樂四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樂掌率樂人習(xí)樂、陳縣、拊擊、進退之事。
③司賓司:
司賓二人,正六品;
典賓二人,正七品;
掌賓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賓掌賓客朝見、宴會賞賜之事。
④司贊司:
司贊二人,正六品;
典贊二人,正七品;
掌贊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贊掌朝見、宴會贊相之事。(凡朝會,司贊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賜坐,司贊引升就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
彤史二人,正六品。
尚服局:
尚服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服掌供內(nèi)服用采章之?dāng)?shù)。惣司寶、司衣、司飾、司仗四司之官屬。
①司寶司:
司寶二人,正六品;
典寶二人,正七品;
掌寶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寶掌琮寶、符契、圖籍。(凡神寶、受命寶、銅魚符及契、四方傳符,皆識其行用之別安置,具立文簿。外司請用,執(zhí)狀奏聞,同檢出付,仍錄案記;符還,朱書記之。)
②司衣司:
司衣二人,正六品;
典衣二人,正七品;
掌衣二人,正八品。
③司飾司:
司飾二人,正六品;
典飾二人,正七品;
掌飾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飾掌膏沐、巾櫛、玩弄器物之事。
④司仗司:
司仗二人,正六品;
典仗二人,正七品;
掌仗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仗掌羽儀仗衛(wèi)之事
尚食局:
尚食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食掌供膳羞品齊之?dāng)?shù),惣司膳、司醞、司藥、司館四司之官屬。凡進食,先嘗之。
①司膳司:
司膳四人,正六品;
典膳四人,正七品;
掌膳四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膳掌割烹煎和之事。
②司醞司:
司醞二人;正六品;
典醞二人,正七品;
掌醞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醞掌酒醴酏飲之事。
③司藥司:
司藥二人,正六品;
典藥二人,正七品;
掌藥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藥掌醫(yī)方藥物之事。
④司饎司:
司饎二人,正六品;
典饎二人,正七品;
掌饎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饎?wù)平o宮人廩餼、飲食、薪炭之事。
尚寢局:
尚寢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寢掌燕寢進御之次敘,惣司設(shè)、司輿、司苑、司燈四司之官屬。
①司設(shè)司:
司設(shè)二人,正六品,
典設(shè)二人;正七品;
掌設(shè)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設(shè)掌帷帳、茵席,灑掃、張設(shè)之事。
②司輿司:
司輿二人,正六品;
典輿二人,正七品;
掌輿二人,正八品。
③司苑司:
司苑二人,正六品;
典苑二人,正七品;
掌苑二人,正八品。
④司燈司:
司燈二人,正六品;
典燈二人,正七品;
掌燈二人,正八品。
尚功局:
尚功二人,正五品。
《唐六典》:尚功掌女工之程課,總司制、司珍、司彩、司計四司之官屬。
①司制司:
司制二人,正六品;
典制二人,正七品;
掌制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制掌衣服裁制縫線之事。
②司珍司:
司珍二人,正六品;
典珍二人,正七品;
掌珍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珍掌金玉寶貨之事。
③司彩司:
司彩二人,正六品;
典彩二人,正七品;
掌彩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彩掌彩物、繒錦、絲臬之事。
④司計司:
司計二人,正六品;
典計二人,正七品;
掌計二人,正八品。
《唐六典》:司計掌支度衣服、飲食、薪炭之事。
宮正局:
宮正一人,正五品;
司正二人,正六品;
典正四人,正七品。
《唐六典》:宮正掌戒令、糺禁、謫罰之事。(凡宮人已上有不供職事,違犯法式,司正已下起牒,取宮正裁。事小,局司決罰;事大,綠狀奏聞。)司正、典正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