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wǎng)熱議!韓國通過“李昇基法”,要求演藝企劃公司義務化公開會計資料
21日,韓國國會常任委員會通過了演藝企劃公司必須向旗下藝人提供會計資料的法律修訂案。因歌手李昇基未能從經(jīng)紀公司獲得正當結算的事實被傳開,因此該法案也被稱作“李昇基(一事)防止法”。

韓國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于當天上午在國會舉行的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大眾文化藝術產(chǎn)業(yè)發(fā)展法》的部分修訂案。
根據(jù)法案,即使旗下藝人沒有要求,大眾文化藝術企劃人也應該每年定期提供一次以上的會計資料和報酬事項。
同時,對青少年藝人的保護措施也將得到加強。現(xiàn)行法律將青少年藝人工作時間的年齡標準統(tǒng)一在了15歲。但修訂案則進行了具體區(qū)分,未滿12歲的藝人每周工作時間為25小時以下,12歲以上15歲以下的藝人每周工作時間為30小時以下,15歲以上的藝人每周工作時間為35小時以下。
另外,為了讓文體部長官能夠?qū)Σ还袨檫M行確認,在必要時,可以要求從業(yè)者提交報告、資料或出席。
韓國國民的力量議員金承洙對此表示:“已故作家李友榮在15年里的報酬只有1200萬韓元,因為經(jīng)紀公司沒有正常提供能夠確認他到底賺了多少錢的會計資料,因此其報酬變得不透明”,“雖然為時已晚,但慶幸還能完善部分制度上的不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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