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婦唐慧與公正的法律
潑婦唐慧與公正的法律
夏延民
有人說,唐慧是個潑婦,她的形象毀了。因為她撒謊、欺騙、裝可憐……當然,得出這個印象來自于媒體的報道,據(jù)說是一些媒體的宣傳人員實地采訪的,或者親身感受的。
一個女人,孩子被別人強奸。這時候有人要求這個母親是圣人,她一個人為了女兒討公道,期間受到的非難沒有人說,換做任何人,在碰到可以借助的力量的時候,會不會把事情說的嚴重點,甚至因為感受的差異性,而說的過分些?沒有實踐就沒有發(fā)言權,幼小的女兒被強奸的,在中國并非唐慧一個母親,別人呢?她們很誠實的接受了現(xiàn)實,而唐慧沒有,就潑婦了?時常有新聞贊譽母親的偉大,說母親為了孩子斗熊,斗狼,斗狗,哪怕被野獸給吞吃了,新聞無一例外的都說母親好偉大。而唐慧斗的也是“人畜”,卻因為有法律,而步履艱難,偉大沒了不說,媒體還把她描繪成潑婦,而且最后還得往她弱小的孩子身上潑臟水,說她主動找人畜,說孩子是自愿的。如果是狼,狼也具有人的意識,狼會這么無恥嗎?在成人們?yōu)楹⒆訉懙?a target="_blank">寓言里,《狼和小羊》中,狼真的很無恥,狼扮演的角色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那些法律呢?引經(jīng)據(jù)典,字斟句酌的是不是也是這樣?
一個案件,孩子很小的時候被奸淫,卻要等到孩子接近成年了還沒有宣判。法律很公正?這個黃海波應該知道,他的法律公正待遇是以小時來計算的,嫖娼好認定,一旦涉及到未成年的小女孩,就不好認定了。因為小女孩有愿意的,有賣淫的,有主動上門求著被玩兒的,這個法律就復雜了。需要等法律很久,需要母親當潑婦討公正,需要界定小女孩是愿意的還是愿意的還是愿意的。
如果唐慧是潑婦我就是流氓男,雖然筆者是半個文人,但是我的孩子要是被別人這樣了,我可能會走極端,然后等著槍栓們來“砰”。作為父親,這是責任和義務。如果法律不給自己的孩子公正,那么一個連孩子都保護不了的父親,活著的意義也不大。(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一個母親,為了孩子的公正當潑婦是一種光榮。好在這個民族不缺乏這樣的母親,那個東北小朋友夏健強的母親,不也是這么堅強嗎?雖然她們都是孤兒寡母,弱小如蠅,但是唐慧一直在非難中、磨難中、災難中討要公正,夏健強就算沒有見父親最后一面,但是母親沒有讓他的畫筆失去美好。如此的母親,你應該點贊吧?媒體們,宣傳人員們,對不對?還是算了,你們的贊具有專一性。法律們也算了,你們的邏輯跟母親的邏輯不是很一樣,法律的解釋權歸你們,潑婦的解釋權歸媒體,母親這一稱謂歸百姓。
潑婦唐慧與公正的法律,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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