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震災救濟和災后重建小思考(二)
尼泊爾震災救濟和災后重建小思考(二)
針對尼泊爾本身,它是一個弱小國家,自身實力有限,救災救濟和災后重建都必須依賴國際力量。中國作為一個地區(qū)大國、尼泊爾的友好鄰邦,必須發(fā)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為尼泊爾提供最有力最有效的救災救濟和災后重建,并在這一過程中實現(xiàn)“雙贏”:一是,提升自身國際影響力;二是在為尼泊爾提供災后重建的過程中輸出國內過剩的產(chǎn)能;三是讓以中國為首的“亞投行”在尼泊爾的災后重建中發(fā)揮籌集資金、助力基礎設施投資的重要作用,用力量和成果向日美等反對“亞投行”的國家展示其作用,向加入和支持“亞投行”的國家展示其成效,進一步提升中國的區(qū)域甚至是全球金融掌控力。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在于中國能夠進入尼泊爾的災后重建。
進入其災后重建的第一步,應是竭盡全力救濟尼泊爾受災群眾、搶救生命、救治傷員、清理廢墟、防止疫病流行等救濟工作,這既是國際人道主義精神的現(xiàn)實體現(xiàn),也是中國大國情懷的直接展現(xiàn)。個人認為,針對尼泊爾的救災救濟,中國不應只局限于針對大城市的救濟,還應該深入尼方廣大的鄉(xiāng)村進行救濟,因為一來尼方自身實力不足,不可能顧及到這些邊遠鄉(xiāng)村的災民,二來其他國際救援力量的焦點也集中于城市,而忽略了鄉(xiāng)村;同時,在救災救援的過程中,中國還應該做好宣傳報道,將中國的善良形象展現(xiàn)給尼泊爾的廣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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