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小官巨腐”的“意義何在
10月27日,宜昌、潛江分別通報多起“小官巨腐”案件。據(jù)了解,截至9月底,全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共查處“小官巨腐”典型案件745件,處理黨員干部769人,大批“蒼蠅”紛紛墜地。(10月27日荊楚網(wǎng))
接受他人旅游安排、收受他人賄賂的枝江市婦幼保健院黨支部書記李緒強;伙同他人私分茶苗補償款的秭歸縣兩河口鎮(zhèn)高橋河村黨總支書記李道平;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巨額公款的潛江市東荊林場黨支部書記張家淼……此次湖北重拳整治“小官巨腐”,具有“標本意義”。
站長、所長、校長、院長、村支部書記等基層“小五長”是易犯“小官巨腐”病的高危人群。這些小官,或身居關(guān)鍵崗位,或利用工程建設(shè),或盯著補貼款項,他們“八仙過海,各顯其貪”,貪腐數(shù)額巨大、影響極壞。真可謂“重重地我走了,雖然我輕輕地來,我揮一揮衣袖,帶走了一筆巨款”。
根治“小官貪腐”非“一日之功”,更非“一人之力”。 從湖北查處的“小官巨腐”案件來看,涉事者有一個共同點:德行修養(yǎng)不高、思想松懈,黨性意志不堅定,私欲膨脹,進而大行權(quán)錢交易之能事。干部們切記自己姓“干”,更姓“民”,要時刻堅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之信念、持之以恒為人民奉獻之精神,自覺地把服務人民作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服務人民中錘煉黨性意志、提高自己的品德修養(yǎng)。
“小官巨腐”現(xiàn)象讓人觸目驚心,一個個貪官前“仆”后“繼”,說到底源于權(quán)力過大。這些基層官員,雖然級別不高,但因管理的多是直接面對百姓的部門,是各種惠民政策最終植根的“土壤”,因此“雁過拔毛”、“ 以權(quán)謀私”、“虛報謊套”等手段的“小官巨腐”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
遏制“小官巨腐”現(xiàn)象,一方面要以“三嚴三實”的強大理論武器武裝黨員干部,積極引導黨員干部嚴以修身”立“德”,“嚴以用權(quán)”立“行”,“嚴以律己”立“信”,注重“修身”,經(jīng)常給自己“補補鈣”。另一方面,制度上關(guān)“天窗”、堵“暗門”,把權(quán)力關(guān)在籠子里。積極打造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筆者以為,以上就是湖北整治“小官巨腐”的“標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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