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好好說話-讀《四十自述》
好好說話
---讀《四十自述》
朝聞道
我只是知道,講現(xiàn)代文學繞不開胡適,至于為什么,卻一直是筆糊涂賬。瀏覽了一下自己的閱讀歷史與胡適的交集也僅限于此前讀過的三聯(lián)書店編的《讀書與治學》、九州出版社的《人生有何意義》以及剛剛讀完的這本由民主與建設(shè)出版社出版的《四十自述》,其成名作《中國哲學史大綱》就一直屯在那里還沒打開,至于其它學術(shù)作品更是知之甚少,這已是在我無功利泛讀五百種書籍之后才積攢一點淺薄背景知識,那我想我可以代表時下社會販夫走卒對胡適的認知水平,相比胡適在中國近現(xiàn)代史任何人都無法無視的高頻出鏡,這是不正常的。
為此,我們需要首先來大概了解一下胡適其人。
胡適(1891-1962),字適之,安徽績溪人,20世紀以來中國最具影響力的知識分子和學術(shù)大師之一,因提倡文學革命而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領(lǐng)袖之一,也是中國自由主義的先驅(qū)。(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胡適童年在家鄉(xiāng)接受私塾教育,14歲到上海求學,開始接觸新思想。20歲考取“庚子賠款”官費赴美留學生,進入康奈爾大學學農(nóng)科,后改讀文科。25歲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哲學家杜威,深受其“實驗主義”影響。1917年取得博士學位的胡適學成歸國,受聘于國立北京大學,成為文科教授。其中1931年至1937年擔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抗戰(zhàn)軍興,1938年至1942年任中華民國駐美大使;1943年應(yīng)聘為美國國會圖書館東方部名譽顧問;1944年應(yīng)聘哈佛大學講學;1945年出任國民政府代表團代表之一出席聯(lián)合國制憲會議,后又以國民政府代表團首席代表身份出席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參與制訂該組織憲章,同年被國民政府任命為北平大學校長(傅斯年暫代);1946年至1948年繼續(xù)任北大校長;1957年至1962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胡適興趣廣泛,著述豐富,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jù)學、教育學、倫理學、紅學等諸多領(lǐng)域都有深入的研究,1962年2月24日胡適因心臟病猝發(fā)逝世于臺灣,蔣介石為其寫挽聯(lián),稱其為“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與胡適有關(guān)的八卦,還有1931年“九一八事變”,支持不抵抗政策,乃至“七七事變”抗戰(zhàn)全面爆發(fā),仍建議以隱忍換備戰(zhàn);1936年“西安事變”怒斥張學良:“陜中之變,舉國震驚。介公負國家之重,若遭危害,國家事業(yè)至少要倒退二十年。足下應(yīng)念國難家仇,懸崖勒馬,護送介公出險,束身待罪,或尚可自贖于國人。若執(zhí)迷不悟,名為抗敵,實則自壞長城,正為敵人所深快,足下當為國家民族之罪人矣?!?;胡適的次子胡思杜1949年選擇留在大陸,北平和平解放后,他進華北人民大學政治研究院學習,學習結(jié)束分到唐山鐵道學院任教。在批判胡適思想的運動中,他也不得不寫了批判文章在《中國青年報》上發(fā)表。香港《大公報》、臺灣的《中央日報》、美國的《紐約時報》等都轉(zhuǎn)載了他的文章:《對我父親——胡適的批判》。在文章中他說:“從階級分析上我明確了他是反動階級的忠臣、人民的敵人。在政治上他是沒有什么進步性的”,指責胡適“出賣人民利益,助肥四大家族”、“始終在蒙蔽人民”、“某心為美國服務(wù)”。又說:“(他的)一系列的反人民的罪狀和他的有限的反封建的進步作用相比,后者是太卑微不足道的。”還說:“在他沒有回到人民的懷抱來以前,他總是人民的敵人,也是我自己的敵人。在決心背叛自己階級的今日,我感到了在父親問題上有劃分敵我的必要。”胡思杜并沒有因為批判了父親,和父親劃清階級界限而免遭厄運,1957年他也成為數(shù)十萬右派分子中的一員并在絕望中自殺,連遺體也不予以保留。
回到本書,實由《我的信仰》、《四十自述》、《新文化運動》、《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重要時期》以及《作品年表》、《生平年表》等六部分組成,前兩部分詼諧地講述了自己童年、少年與青年時代的人生經(jīng)歷,回顧了前四十年的心路歷程和自己信仰的養(yǎng)成;接著的兩部分分別闡述了所以樹白話文為正宗的原因和《申報》創(chuàng)刊的1872年至1922年白話文取代文言文成為國語的五十年里新文化運動的始末,將曾國藩、王闿運、金和、嚴復(fù)、林紓、劉鶚(《老殘游記》)、李伯元(《官場現(xiàn)形記》)、吳沃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譚嗣同、梁啟超、黃遵憲、鄭孝胥、章炳麟、章士釗、黃遠庸、張東蓀、李大釗、李劍農(nóng)、高一涵、陳獨秀、蔡元培、魯迅等一干久聞大名的大人物對齊放正在50年中,當然其中在在閃動著胡適自己的影子,如瞎子摸象的新文化運動,其脈絡(luò)也就顯得條縷清晰起來。
雖不知其詳,但風聞同為新文化運動旗手的胡適與魯迅后來并不融洽于了解一些新文化運動的人該不是新聞,但本書中胡適在《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重要時期》中總結(jié)五四白話文學的成績時,高度評價稱“成績最大的卻是一位托名‘魯迅’的。他的短篇小說,從四年前的《狂人日記》到最近的《阿Q正傳》,雖然不多,差不多沒有不好的”。迷惑之下,搜羅寫資料,可窺一斑。
1931年魯迅在《知難行難》一文中寫道:“中國向來的老例,做皇帝做牢靠和做倒霉的時候,總要和文人學士扳一下子相好。做牢靠的時候是‘偃武修文?,粉飾粉飾;做倒霉的時候是又以為他們真有‘治國平天下’的大道……當‘宣統(tǒng)皇帝?遜位遜到坐得無聊的時候,我們的胡適之博士曾經(jīng)盡過這樣的任務(wù)。見過以后,也奇怪,人們不知怎的先向;他們怎樣的稱呼,博士曰:‘他叫我先生,我叫他皇上?!倍@其實發(fā)生在1922年5月的一個趣聞,溥儀宮里剛安電話,打著玩,打到胡適家召見胡適,然后胡適在1922年7月發(fā)表了《宣統(tǒng)與胡適》一文,其中說:“陽歷5月17日清室宣統(tǒng)皇帝打電話來邀我進宮去談?wù)劇.敃r約定了5月30日(陰歷端午前一日)去看他。30日上午,他派了一個太監(jiān)來我家中接我。我們從神武門進宮,在養(yǎng)心殿見著清帝,我對他行了鞠躬禮,他請我坐,我就坐了……他稱我‘先生’,我稱他‘皇上’。我們談的大概都是文學的事……他說他很贊成白話,他做舊詩,近來也試試作新詩。”溥儀要見見胡適,胡適就去了。今天看來,這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兒。而當時,卻沸沸揚揚,議論紛紛,有的說“胡適要做帝師”。害得胡適后來解釋說:“這位17歲的少年,處的境地很寂寞的,很可憐的!他在寂寞中,想尋找一個比較也可稱得是一個少年人來談?wù)?,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事,不料中國人腦筋里的帝王思想,還沒有洗刷干凈,所以這樣本來很有人情味口的事,到了新聞記者的筆下,便成了一條怪異的新聞了?!睕]想到這些無聊的無稽之談,九年后重又成為魯迅攻擊胡適的借口。
此后,魯迅尤其以一條不實新聞報導(dǎo),說他為日本侵略者獻策,如以“何家干”的筆名發(fā)表的《出賣靈魂的秘訣》(魯迅將其收入《偽自由書》)一文中說:“胡適博士不愧為日本帝國主義的軍師。但是,從中國小百姓方面說來,這卻是出賣靈魂的唯一秘訣?!彪m然如此直接的和尖銳的人身攻擊不多,但旁敲側(cè)擊、含沙射影和冷嘲熱諷卻很多,魯迅也從未正面對胡適對新文化運動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地位和作用進行過肯定。對照之下胡適顯得非常大度,以“老僧不見不聞”的淡定,不氣,不急,不理會,迄今未見胡適回罵魯迅的文字,更甚者,我們見到的是胡適為魯迅開脫。1936年11月,蘇雪林致信蔡元培、胡適,說魯迅“心理完全病態(tài)”,“人格卑污”,“簡直連起碼的‘人’的資格還夠不著”。胡適于是年12月14日復(fù)信,告誡蘇雪林“不必攻擊其私人行為”,批評她用“衣冠敗類”、“奸惡小人”等字句“尤不成話”,“是舊文字的惡腔調(diào),我們應(yīng)該深戒”。胡適進一步告訴她,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鹽谷溫一案,我們應(yīng)該為魯迅洗刷明白”。胡適在信中又提出如何正確評價人物的問題:“凡論一人,總須持平。愛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的早年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毙形闹链耍€有一件公案,就是魯迅批評胡適為國民黨監(jiān)獄涂脂抹粉的行為(1933年3月15日,魯迅寫了后來被收入《偽自由書》的《“光明所到……”》一文),我覺得有必要在此引用一下:
1932年6月,蔡元培、宋慶齡、楊杏佛等人發(fā)起成立“中國民權(quán)保障同盟”,魯迅、胡適先后加入,為中國民權(quán)的保障都貢獻了自己的力量。1933年1月,發(fā)生了作為同盟北平分會主席的胡適領(lǐng)團視察北平軍委反省院的事件,隨后胡適被同盟開除。
其經(jīng)過是,胡適與楊杏佛視察北平軍委反省院的人權(quán)狀況,經(jīng)過一天的時間,得出結(jié)論是,有一定侵犯人權(quán)的做法,但不是很嚴重,應(yīng)該改善。就在此四天后胡適收到上海同盟總部發(fā)來的三封英文快件:史末特萊的信、宋慶齡的英文信、北平軍委反省院政治犯用英文寫的控訴書。其中控訴書控訴了反省院對犯人所施行的種種酷刑,史、宋兩人則責成北平分會立即就此對當局提出嚴重抗議,要求北平反省院廢除酷刑,釋放所有政治犯。
胡適依照自己親身視察所得結(jié)論沒有依照責成的內(nèi)容去做,而是寫信向總部提出,北平反省院的情況,自己是做過實際調(diào)查的,并沒有發(fā)生如信中所說情況,并指出“控訴信”的真?zhèn)问挚梢?,很有可能是偽造,說道:“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會最高機關(guān)的名義,發(fā)表不負責任的匿名稿件,那么,我們北平的幾個朋友,是決不能參加這種團體的。”
因為胡適一向是提倡有一分證據(jù)說一分話,最反對撒謊和欺騙,他對與北平反省院的視察,應(yīng)該是很認真的,不但走訪了很多地方,還用英語與一個犯人談話(想必是怕獄卒聽懂,影響了解真相)。實地調(diào)查的結(jié)果與控訴信的內(nèi)容完全不符,他自然不會違心的向政府表示抗議和提出要求,這也是對于同盟負責——國民黨政府對于同盟本就不滿,欲取締之而后快,如果出現(xiàn)舉證不實的情況,正好會授人以柄。
然而,對于國民黨專制統(tǒng)治極其不滿的魯迅根本不會理性的理解胡適的意思,他認為一黨獨裁之下的監(jiān)獄中必然是酷刑盛行,無論哪里的監(jiān)獄,也不會例外,他沒有去實地調(diào)查(當然也不排除胡適視察被設(shè)計的可能),只是憑著聽他人言和自己以往的經(jīng)驗,在所發(fā)表的《“光明所到……”》中對于胡適先生挖苦甚重,認為他的立場站錯了,站在了國民黨政府一面掩蓋真相。
按實際來說,在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監(jiān)獄中的酷刑確實很嚴重的存在著,胡適先生并不是否認這一點,而是依據(jù)自己的經(jīng)驗,表明北平的反省院沒有這種情況,對于同盟上??偛康纳脭啾硎静荒芾斫夂头?。魯迅先生出于對獨裁政府的憤恨,對于胡適的做法毫不認同,在其已經(jīng)和總部發(fā)生沖突的同時,完全不聽解釋的指責胡適,這下成了定論,就差把胡適也定成“資本家的乏走狗”了。
關(guān)于民族大義、自由民主等等我想還是要有興趣于此書的人自己細細于書中的細節(jié)去體會,于我而言,在摸清近代新文化運動一些轉(zhuǎn)承起合的同時,額外的收獲就是學會有話要好好說。 “我漸漸明白,世間最可惡的事莫如一張生氣的臉;世間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氣的臉擺給旁人看。這比打罵還難受?!?,這話此前讀到并抄摘過,此次在《四十自述》里再次讀到,對比這些史料真是感觸頗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書中部分精彩文字:
1、吾嘗持無鬼之說,論者或咎余,謂舉一切地獄因果之說而摧陷之,使人敢于為惡,殊悖先王神道設(shè)教之旨。此言余不能受也。今日地獄因果之說盛行,而惡人益多,民德日落,神道設(shè)教之 成果何如者?且處茲思想競爭時代,不去此種種魔障,思想又烏從生耶?
2、治歷史的人應(yīng)該向這種傳記材料里去尋求多元的,個別的的因素,而不應(yīng)該走偷懶的路,妄想用一個“最后之因”來解釋一切的歷史事實。無論你抬出來的“最后之因”是“神”,是“性”,是“心靈”,或是“生產(chǎn)方式”,都可以解釋一切歷史:但是,正因為個個“最后之因”都可以解釋一切歷史,所以都不能解釋任何歷史了!等到你祭起了你那個“最后之因”的法寶解決一切歷史之后,你還得解釋“同在這個‘最后之因?之下,陳獨秀為什么和林琴南不同?胡適為什么和梅光迪、胡先骕不同了?”如果你的“最后之因”可以解釋胡適,同時又可以解釋胡先骕,那豈不是同因而不同果,你的“因”就不成真因了。所以凡可以解釋一切歷史的“最后之因”,都是歷史學者認為最無用的玩意兒,因為他們其實都不能解釋什么具體的歷史事實。
3、我們提倡新文學的人,盡可不必問今日中國有無標準國語,我們盡可努力去做白話的文學。我們可盡量采用《水滸》、《西游記》、《儒林外史》、《紅樓夢》的白話;有不合今日的用的,便不用他;有不夠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話來補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來補助。這樣做去,決不愁語言文字不夠用,也決不愁沒有標準國語。中國將來的新文學用的白話,就是將來中國的標準國語。造中國將來白話文學的人,就是制定標準國語的人。
4、科學之驗,在夫發(fā)現(xiàn)真理之通象;政學之驗,在夫改良改制之進程;故前者可以定當然于已然之中,后者甚且排已然而別創(chuàng)當然之例。不然,當十五六世紀時,君主專制之威披靡一世,政例所存,罔不然焉;茍如論者近言,是十七世紀后之立憲政治不當萌芽矣。有是理乎?
附魯迅《“光明所到……”》全文:
中國監(jiān)獄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上月里,民權(quán)保障同盟曾經(jīng)提起了這問題。
但外國人辦的《字林西報》就揭載了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詳述胡適博士曾經(jīng)親自看過幾個監(jiān)獄,“很親愛的”告訴這位記者,說“據(jù)他的慎重調(diào)查,實在不能得最輕微的證據(jù),……他們很容易和犯人談話,有一次胡適博士還能夠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監(jiān)獄的情形,他(胡適博士——干注)說,是不能滿意的,但是,雖然他們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干注)訴說待遇的惡劣侮辱,然而關(guān)于嚴刑拷打,他們卻連一點兒暗示也沒有?!?/p>
我雖然沒有隨從這回的“慎重調(diào)查”的光榮,但在十年以前,是參觀過北京的模范監(jiān)獄的。雖是模范監(jiān)獄,而訪問犯人,談話卻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約三尺,旁邊站一獄卒,時間既有限制,談話也不準用暗號,更何況外國話。
而這回胡適博士卻“能夠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真是特別之極了。莫非中國的監(jiān)獄竟已經(jīng)改良到這地步,“自由”到這地步;還是獄卒給“英國話”嚇倒了,以為胡適博士是李頓爵士的同鄉(xiāng),很有來歷的緣故呢?
幸而我這回看見了《招商局三大案》上的胡適博士的題辭:
“公開檢舉,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原無新式標點,這是我僭加的——干注。)
我于是大徹大悟。監(jiān)獄里是不準用外國話和犯人會談的,但胡適博士一到,就開了特例,因為他能夠“公開檢舉”,他能夠和外國人“很親愛的”談話,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他于是向外國人“公開檢舉”了民權(quán)保障同盟,“黑暗”倒在這一面。
但不知這位“光明”回府以后,監(jiān)獄里可從此也永遠允許別人用“英國話”和犯人會談否?
如果不準,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來”了也。
而這位“光明”又因為大學和庚款委員會的事務(wù)忙,不能常跑到“黑暗”里面去,在第二次“慎重調(diào)查”監(jiān)獄之前,犯人們恐怕未必有“很自由的”再說“英國話”的幸福了罷。
嗚呼,光明只跟著“光明”走,監(jiān)獄里的光明世界真是暫時得很!
但是,這是怨不了誰的,他們千不該萬不該是自己犯了“法”?!昂萌恕本蜎Q不至于犯“法”。倘有不信,看這“光明”!
三月十五日
首發(fā)散文網(wǎng):http://www.one124.com/subject/3828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