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灘的故事(三)
上海灘的故事 (三)
蔡 懷 森
清政府在鴉片戰(zhàn)爭中失敗,1842年簽訂了《南京條約》。其實《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也就是“大清皇帝(道光皇帝)恩準英國商人、帶同所屬家眷客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就是說允許洋人來華做生意了,有關地方官民不要刁難阻礙他們。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里,上海是排在末位的。當時其他幾處港口城市的地理位置,碼頭的基礎設施條件都要比上海更為優(yōu)越,問題出在當時的上海道臺宮慕久身上。這位滿清旗人官員內心極度反感洋毛子踏上大清國土,無奈人家是炮艦打開的,皇上亦已恩準了,便使出種種手段予以刁難。更有甚者,初與洋人會見,洋人竟不懂禮數(shù),不知見官行叩拜之禮,于是設法不讓洋人入城居住,同時為避免日后華洋雜居滋生事端,特在遠離城郭的黃浦江邊一片爛泥灘上劃了一個圈給洋人,限定只能在此居留,還訂下種種規(guī)矩:如外國人居所不得容留華人居住,華人居住地也不得讓洋人居住等。當時這片江邊灘地長滿蘆葦,雜草。漲潮是一片渾濁的江水,退潮才是爛泥灘地,人跡罕至。據(jù)載當時洋人曾提出買下這塊地的產權,道臺大人堅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原則堅決不允,再經(jīng)交涉定為租借,只租金不增,租期不定。這就是租界的由來。讓國人沒想到的是就是這片灘地成就了上海的輝煌。此后一直至今都稱為外灘。
一百多年過去了,上海的老城廂只剩了一個叫豫園的昔日官邸和一旁的城隍廟,而一直代表上海形象的就是當時這位道臺大人租給洋人的一片黃浦江邊的爛泥地—外灘。
正是這位道臺大人的創(chuàng)新之舉,給了洋人一塊立足之地,洋人們加以充分發(fā)揮,才有了今天上海在中國、在世界的地位??梢娊裉斓墓賳T們最積極、最努力做的招商引資、建立各種開發(fā)區(qū)、自由貿易區(qū),好像都是從上海道臺大人那里學習總結來的經(jīng)驗。(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現(xiàn)在在上海打拼的青年才俊,主要從事金融及各種衍生品業(yè)務,商業(yè)、貿易、電子、網(wǎng)絡、信息、各類中介服務、地產及相關服務類高端產業(yè)和高科技產業(yè)。
人們或許都已忘了,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也曾有一批青年才俊來上海打拼。他們都是一批文學青年(含文藝青年)。那時全國各地的一些有點文學愛好和文學細胞的青年男女,或想往自由、見識新世界,或逃婚、離開規(guī)矩森嚴、沉悶的封建家庭,一只皮箱,幾本書刊雜志,一支筆,來到上海,租個亭子間,小閣樓,攤開稿紙就落腳謀生了。
那時的上海,民國初期,伴著新生活、新文化運動,也算是光怪陸離。各種類報刊雜志,圖書出版洋洋灑灑,充斥每一階層、人群。丁玲、柔石、徐志摩、郁達夫、矛盾、魯迅、周揚、瞿秋白、沈從文等。連遠在東北的肖軍、肖紅也跑來了,后來的江青也能算一個。那時的稿費,一般人的文稿每千字是1—3塊大洋,有點名氣的如魯迅的文稿每千字是3—5塊大洋。胡適則有文必用,用則千字5元。當時的五塊大洋是什么概念呢?這么說吧,那時在上海,一個普通的五口之家,一個月的生活費也就是五塊大洋。警察月薪10—13塊大洋,小學教師月薪40塊大洋,是活得很體面的一群。魯迅先生在民國教育部任個小官員,算是處級吧,月薪250塊大洋,在北京買了個小四合院是五千大洋。后去北大教書是300塊大洋,跳槽到廈門大學月薪可得350塊大洋。而不上班,在上海家中寫稿編書,則可月入五百大洋以上。就這樣,這幫文學青年在上海生活得風生水起。寫文章當然要有新潮,老是風花雪月的男女情感糾葛也不行,共產黨的組織開始發(fā)揮作用了,揭露政府的陰暗面、貪污腐敗的黑幕,描寫民不聊生的社會,向往并追求沒有剝削、沒有壓迫、沒有貪腐的、自由、民主,勞動人民當家做主的新世界。還有了一個組織叫“左翼作家聯(lián)盟”。就這樣,相當一部分青年,有的成了先烈,有的成了革命文化事業(yè)的先驅。
時過境遷,如今來上海闖蕩的各路青年,做保安,送快遞,去餐廳洗碗,當小區(qū)保潔員,收廢品都可以謀生存。只是想憑幾段優(yōu)美的詩句,幾篇似乎感人的文章想在上海依靠動筆桿子賺稿費謀生則不可能了。想都不要想?,F(xiàn)在是大數(shù)據(jù)、云計算、LT、互聯(lián)網(wǎng)+、精算、創(chuàng)新、創(chuàng)投、創(chuàng)業(yè),資本金融衍生品運作的時代。
是文學人遠離了塵俗,去上帝那里吃糖果了,還是新潮流鄙棄了換不來車子、房子的文學,這就弄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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